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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通报(2019年第18期总第733期)

2020-02-27  点击:[]

学生工作通报

2019年第18期总第733期)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团 委                    2019年9月2日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

做好2019级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9级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凡按时报到进校取得学院正式学籍后,学业、操行良好,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院综合审查合格并报教育厅备案通过后,予以转专业。申请转专业时间为新生入学第一学期,特殊情况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1.对拟转专业具有浓厚兴趣,或具有专业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学生学习优势,利于成长成才。

2.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3.因学院专业调整或停办,导致保留一年入学资格的新生或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的学生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4.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或学院专业发展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必要时学院可以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一年级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跨科类、跨批次转专业的;

2.录取时被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3.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4.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的学生;

5.跨学历层次的;

6.在校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1.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学生向所在院部提交转专业申请。( “转专业申请表”可在学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2.各院部将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及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于10月12日统一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汇总后转送拟转入院部,拟转入院部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并在《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于10月15日前将复审合格学生《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统一报学生处。

4.各院部根据专业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提出转入专业计划人数和转入方案,经学生处、教务处审核报学院批准后于10月17日向全校公布;

5.2019年10月22至10月25日,各院部根据转入方案进行资格审核,需组织考试的在教务处指导下组织转专业考核工作。

6.2019年10月29至10月31日,学生处根据各院部考核结果,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学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执行。

7.学生处负责向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出具专业调整通知书。学生凭专业调整通知书,在学校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后到转入院部注册报到办理相关手续,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有关要求

1.转入院部应充分考虑班容量和院部教学资源配备情况,实际报到人数超过计划的专业,转入量原则上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现有学生数的5%-10%左右。

2.学生申请转专业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学生因选择的第一志愿接收名额有限而未被录取,可参与第二志愿选拔录取。

3.各院部要提前做好本单位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及转专业工作政策解读,引导转专业学生对所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避免出现盲目跟风现象。

4.学生转出院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初审;学生拟转入院部严格做好资格复审工作。

5.各部门要加强考核环节的组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畅通学生咨询、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392-3330578)。

 

附件: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19级转专业学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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