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年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健康成材、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典型和示范引导作用,培养学生锐意进取、创先争优的高尚品质,学院决定,在2013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2013年学院大专、中专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思想进步,道德品质良好。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能突出;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热心各种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有突出的获奖成果,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比例名额分配:
按2013年各类应届毕业生(专科生(含“3+2”大专)、中专生(不含“3+2”中专))总人数的5%评选,中专部可自行安排。
四、评选程序:
1、评选工作:各学院应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经班级评选后,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本学院公示3天,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2、填写相关表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13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型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对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同时填写《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3、各二级学院应在毕业生返校期间完成此项工作,并将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纸质材料和电子稿,于4月20日前报学生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五、学生处E-mail:xsc1000@126.com,
评选监督电话:3290715,3339263。
附件:1.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 生 处
2013年3月24日
附件1: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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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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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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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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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学院、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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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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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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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学院意见 |
年 月 日 |
| 学 校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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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二份,学校存档一份,装学生档案一份。
附件2:
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二级学院:(盖章)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