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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工作日志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

2020-02-26  点击:[]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工作日志检查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鹤壁工程技术学院:

根据《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管理规定》(鹤职院〔2014〕89号)、《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管理效能奖励量化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工作日志检查评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自评:12月23日—12月26日。各学院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本院部辅导员工作日志的检查自评工作,填写《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工作日志检查评比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日志考核计分表》(每人一份,见附件2),于12月27日17:00前将检查评比结果材料及各辅导员工作日志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刘瑾处。

2.党委学生工作部综合检查评比:12月28日—31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对各院部推荐的良好以上等级日志开展综合评比,并根据日志填写实际确认优秀、良好人数;对评比合格的辅导员日志进行检查,发现重大漏项、缺项或无故不填的情况,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由二级院部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对日志评比不合格的辅导员进行约谈。对无故不上交工作日志的辅导员通报批评,且年度考核不得认定为良好以上等级。

二、相关要求

1.辅导员工作日志是辅导员日常工作的信息库,是年度考核辅导员工作的重要依据,是体现辅导员各项工作能力的重要载体,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辅导员工作日志检查评比工作的认识,积极组织本学院专、兼职辅导员认真学习此次检查评比的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扎实做好本次检查评比工作,确保检查评比结果客观、真实。

2.各专、兼职辅导员要高度重视本次评比工作。本着“重温初心、寻找差距、及时整改、增强实效”的要求,认真填写工作日志,主动向本院部日志填写优秀的辅导员学习取经,结合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对标对表,立行立改,确保本次评比取得实效。

3.辅导员工作日志检查评比工作完成后,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发文对评比优秀的辅导员进行公示,并对在评比中获得优秀等级的辅导员给予奖励。评比结果将作为党委学生工作部考核二级院部学生工作和推荐省、市优秀辅导员的重要依据。

附件:1.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日志检查评比结果汇总表

2.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日志考核计分表


附件1:

       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辅导员日志  检查评比结果汇总表

 

学院盖章: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序号

姓名

所带专业班级

所带

班级数

所带学生人数

任职起止时间

评比

结果

备注

1

 

 

 

 

 

 

 

2

 

 

 

 

 

 

 

3

 

 

 

 

 

 

 

4

 

 

 

 

 

 

 

5

 

 

 

 

 

 

 

6

 

 

 

 

 

 

 

说明:1.评比结果为“优秀85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合格60分以上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本院系专兼职辅导员总数的25%,良好比例不超过本院系专兼职辅导员总数的30%,其他等级比例不限”

2.“任职起止时间”填写格式为“××年×月—××年×月”。

3.请按照考核等级由高到低顺序填写;

4.“备注”栏内填写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不含外聘实验员兼任辅导员、不含合作办学企业外聘辅导员和生活老师)。


附件2: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日志考核计分表

二级院部:                   辅导员:              填表日期: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细则

扣分项

得分

基础项

50

1.填写基本规范,无缺项,漏项,不填项;

缺项,漏项,不填项每项扣1分,

 

2.字迹清晰,记录全面;

根据填写内容酌情扣5-10分

提升项

30

1、工作计划详细,思路清晰,能结合班级实际开展工作;

按照实际情况酌情给分

 

2、有创新思维,主题班会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记录详实;

3、学生、家长谈话记录详实,有跟踪,有反馈;

4、二级院部辅导员例会记录内容详尽;落实得力;

二级学院副书记评分

20

1. 工作日志有计划,落实措施得力;有详细记录;(10)

2. 工作内容有创新,并有实质性探索,工作日志有记录(5分)

3. 能够很好的处理突发事件;工作日志有记录(5分)

按照实际情况酌情给分

 

总分

100

 

备注:1.基础项、提升项评分由各二级院部学管办主任根据辅导员日志填写情况据实评分;2.二级院副部书记评分项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评分。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 下一条: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管理效能奖励量化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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