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通过树立标杆形成典型示范,进一步推动全省大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省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河南省2022年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中专、高职高专、本科)、毕业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各学校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以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省级生源毕业生人数为准)。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5.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抗击暴雨洪灾中主动作为、勇挑重担,迎难而上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四、评选程序
1、择优预选。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预选公示。预选名单要在学院公示3天以上,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确保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3、资格审查。学生处对各院上报的结果进一步审核,把审核结果在全校进一步公示后,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五、表彰与奖励
1、获得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称号的学生,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2、应届毕业生如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活动,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3、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备注栏内标注“河南省2022年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六、报送要求
1、严格按照比例等额上报(小数点以后舍去)。
2、认真汇总预选名单,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于2022年4月6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zyxsc2020@163.com,同时将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过期不予受理。
3、各学院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报送1名《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要认真筛选,材料必须规范。学校从中选出2名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宣传。
七、组织领导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
2、要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周密的评选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3、疫情防控期间,各学院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4、在评选活动中,被评选为“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如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等相关情况的,除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外,相关学院需向学校呈报取消其“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书面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相关学院进行通报。
学生处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