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的有关规定,自2019年6月开始,普通专科毕业生办理毕业证明书不再提交登报遗失证明。毕业生因毕业证书遗失,可申请办理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普通专科毕业证明书办理流程
(一)所需申请材料:
1.同版近期证件照纸质版和电子版:二寸蓝底免冠彩色近照3张、电子版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辩率300dpi,文件大小20kb-40kb,电子版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的格式命名。
2.填写完整的《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
(二)以上材料需交送至辅导员处。若辅导员离任,申请材料需交送至二级学院。
二级学院 |
联系电话 |
护理学院 |
0392-3311715 |
医学院 |
0392-3316007 |
人文教育学院 |
0392-3266012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0392-3312737 |
经济管理学院 |
0392-3331213 |
食品工程学院 |
0392-3330373 |
机电工程学院 |
0392-3330530 |
建筑设计与工程学院 |
0392-3272207 |
交通与材料工程学院 |
0392-3329025 |
(三)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每学期的期中和期末分别集中办理一次。补办申请材料由二级学院于规定时间(4月30日、6月30日、10月30日、12月30日)统一交至学生处学籍科,学籍科复核无误后,办理毕业证明书,同时在学信网上予以标注(登记证明书编号、上传证件照),届时原毕业证书失效。
二、中专学历毕业证明书办理流程
(一)所需申请材料
1.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2.填写完整的《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
3.本人录取花名册
①2001级以前的原鹤壁中专、鹤壁卫校、建设中专毕业生需到学校学籍科复印录取花名册。
②2001级以后(含2001级)的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中专毕业生需到学校档案馆王晓宁老师处复印录取花名册。
③原鹤壁师范毕业生需到鹤壁市档案馆复印录取花名册。
④原机电中专毕业生需要我校机电工程学院赵文俊老师处复印录取花名册。
4.毕业证明材料:毕业生鉴定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或毕业生花名册复印件(需加盖花名册管理部门印章)。
(二)毕业生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学生处学籍科唐老师处办理。联系电话:0392-3330578。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