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公正,保障我院学生的合法权益,扎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365号)和《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初步审查、复查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我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贵生
副组长:李 玮 董 渊 王爱红 马立军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成 员:李 辉 侯铁兵 王颖华 郭计敏 刘永华 各二级学院学管办主任
二、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组 责任人:李辉
1.新生在入学报到时,核验新生录取通知书,提供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系统中录取电子档案照片等录取数据信息;
2.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核查。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自主招生及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复核等。
(二)文化和专业课复试组 责任人:王爱红
1.组织文化科目测试复核;
2.对艺术和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专业测试复核等。
(三)体检复查组 责任人:马立军
按照规定,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进行体检复查,并将情况分类建档,对大病学生提出治疗康复建议等。
(四)学籍复核组 责任人:各二级学院书记
1.组织新生填写学籍卡,并与其档案中的信息认真核对;
2.对每名新生本人与省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身份证等逐一比对核查,如实填写《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围绕责任分工、核查实施办法、核查结果等情况形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核自查报告。
(五)学籍注册组 责任人:董渊
1.核对新生学籍信息,对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新生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学籍注册后,及时告知学生查询核对。
2.在学生宿舍或班级固定教室等场所张贴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照片,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防止舞弊现象发生。
3.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和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学生、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录取的学生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实后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纪检监察组 责任人:李玮
对我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三、工作程序(见下图)
三、复查工作时间安排
1、组织动员:10月9日--10月12日
2、复查实施:10月13日--10月21日
3、材料汇总:10月22日--10月26日
四、有关要求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事关招生考试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是落实国家招生政策、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的必要措施,是准确掌握学生信息、加强学生管理、有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维护教育公平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工作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落实职能部门职责和专项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和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2.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中,对于信息存疑、文化课复测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365号)、《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初步审查、复查实施细则》等文件中相关要求处理。
3.各工作组、二级学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扎实做好自查和抽查工作,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准确无误和数据安全,并将相关文件、数据、资料准备齐全以备省督导组检查。
4.在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中,各工作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河南省有关要求,严禁搞形式主义。对工作不实不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行倒查追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