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关于设立宿舍禁烟监督员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精神,为保障全体学生的身心健康,消除火灾隐患,倡导良好社会公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院学生公寓内以宿舍为单位设立宿舍禁烟监督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监督员构成
宿舍禁烟监督员原则上由本宿舍宿舍长担任,也可由宿舍其他成员担任。
二、禁烟区域
学生宿室内、阳台、卫生间等均为禁烟区域。
三、工作职责
1.宿舍禁烟监督员应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校园禁烟的相关规定。
2. 负责宿舍区域内的禁烟监督工作,劝诫吸烟者禁烟戒烟,确保本宿舍内无烟头、烟盒、打火机、无吸烟者吸烟。
3.配合公寓管理员做好学生公寓走廊、阳台、楼梯等公共场所的督导工作。
四、主要工作及措施
1.辅导员通过召开禁烟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吸烟有害的宣传教育,明确宿舍禁烟员职责,组织全体学生学习禁烟政策和禁烟知识,广泛动员全体学生参与禁烟活动。
2.各二级学院近期至少组织1次辅导员进寝室专项检查学生吸烟等违纪行为。
3.宿舍禁烟监督员负责确保本宿舍内(包括阳台、卫生间)无烟头、烟灰缸、烟盒、打火机、无吸烟者吸烟。(15日整改到位)
4.在各二级学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将安排专人对所有学生寝室进行禁烟检查。检查结果将在全院通报,并对严重违反禁烟规定的学生进行违纪处理。
5.请各院部填写《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宿舍禁烟监督员信息统计表》,于11月15日下午将5:00前电子版发送至45284292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