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级普通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凡按时报到注册取得学校正式学籍后,学业、操行良好,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对完成学校转专业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报教育厅备案通过后,予以转专业。申请转专业时间为新生入学第一学期。
1.对拟转专业具有浓厚兴趣,或具有专业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学生学习优势,利于成长成才;
2.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3.因学校专业调整或停办,导致保留一年入学资格的新生或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的学生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4.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或学校专业发展需要,经学生本人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一年级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跨文理科类(文理兼收除外)、跨批次转专业的;
2.录取时被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3.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例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4.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的学生;
5.跨学历层次的。
二、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一)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学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入“学工系统”个人信息模块,进行转专业申请(具体操作演示见附件)。对口升学跨科类学生、五年一贯制学生、三二分段制学生因不符合转专业条件,无法登录“学工系统”进行转专业申请。
(二)转出二级学院于10月26日前完成本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核。
(三)转入二级学院请于10月30日前完成申请转入学生转专业审核。转入二级学院需制定转专业审核方案,明确审核方式和标准,于10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处。
(四)教务处请于10月31日前登录学工系统完成相应审批工作。
(五)学生处于11月3日前根据二级学院审核结果,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六)11月6日——11月10日,申请转专业学生到申请专业试读,试读期间随转入班级上课,试读期间表现较差者,将被取消转专业资格。不适应转入专业的学生可提出放弃转专业申请。
(七)11月13日前,通过转专业审核的学生打印《转专业申请表》签字后交至转出二级学院。转出二级学院汇总签字盖章后,于11月14日前将《转专业申请表》交至学籍科,学籍科分类汇总后交由转入二级学院。
(八)11月16日前,转入二级学院将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籍科。
(九)11月20日——11月24日,转专业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批准并通过教育厅备案后,进行学籍异动调整。

三、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务必将转专业申请时间通知到每位2023级新生。
(二)转入二级学院应充分考虑班级容量和教学资源配备情况,合理设置接收转专业学生数。
(三)各二级学院要提前做好本单位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及转专业工作政策解读,引导转专业学生对所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避免出现盲目跟风现象。
(四)转出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学生拟转入二级学院需严格做好资格审核工作。
(五)各部门要加强审核环节的组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畅通学生咨询、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392-3330578)。
学生处
2023年10月19日
备注:不可转专业范围
1.提前批录取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对口升学(学科内可转)录取专业。
2.单招批次未招生专业,涉及具体专业如下:

3.普招批次未招生及文理不兼收专业,涉及具体专业如下:

附件(以电脑端登陆为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