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18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2018〕370号)及有关规定,现将学院经二级学院初审后报送的2018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拟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反映至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邮件应告知、标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10月18日—10月19日(2天)
举报邮箱:hzyxszz@163.com
举报电话:0392-3227906
附件:《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公示》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