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国家免学费
资助对象: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资助标准:免学费标准按照我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另外,来自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学生可直接享受助学金资助。
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两周内,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或加盖发证机关印鉴的上述证件复印件)或由居住地乡级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以及扶贫手册、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等材料。
2、涉农专业的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直接认定。
3、非涉农专业的学生认定程序:
班级推荐: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认真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
学校审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各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
名单公示: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学生家长和师生监督。
资格确定: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认经学校审定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享受资格。
签名确认: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为每位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并组织学生领卡时在《中等职业学校中职资助卡签领表》上签名确认。